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

2010/12/05靈修小品

感恩多少,幸福也有多少

美國人很喜歡說「謝謝」,即使在餐廳跟店員要杯水,也不忘說謝謝。有一人剛來美國住時,頗不適應,但住久了便漸漸融入這文化,近來也會為小事開口說謝謝,對於周遭的人、店員、幫忙停車的人,他都會主動說聲謝謝。他曾想過自己為何要對這些事情表達感謝呢?結論是:「感謝主,我還活在這世界,所以對任何事情都應感恩。
對提供服務的人表示感謝是好的,但更值得感謝的是,我還活著而有機會接受他人的服務。既是如此,我們就沒有理由不為身邊的事物獻上感謝,因為神造我、掌管我的一切。有食物可吃,理當感恩;我可以開車、有能力付錢,甚至有疼痛的知覺,就當感恩。若知道一生有多少的事值得感恩,就會成天將「謝謝」掛在嘴邊了,所以神吩咐我們要「凡事感恩」。基督徒向神獻上感恩,等於承認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,最終乃尊崇那允許這些值得感恩之事發生的神。
以前我覺得說「謝謝」有點彆扭,原來是因為眼中只有自己,我認為所有的事都是靠自己做的,接受禮遇也是理所當然,甚至認為自己可以擁有更多、享受更多。但是,當我懂得凡事感恩,遇到任何人都能很輕易的說出感恩的話。
健康的教會充滿了感恩的話,常對彼此說謝謝。一起做禮拜、擘餅、交通分享,為共同體而感恩。這樣的教會才能對世界扮演幸福管道的角色。對神感恩、對彼此感恩的教會才是感動神的教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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