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



4月21日復活節主日,金惠恩牧師證道
與主耶穌同死同復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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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6:3-6;加拉太書220)
前言: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(林前11:24),祂是愛我為捨命。
一、我是罪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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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得救的開端從明白自己是該下地獄的罪人,所以唯有仰望主耶穌才能得救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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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如使徒彼得遇見主耶穌說:主啊,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!保羅承認: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
二、與主同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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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十字架恩典是不配得救的罪人, 神却無條件的拯救,讓耶穌釘死在十架上,以祂的生命換我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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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(53:4-5)
三、與主同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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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十字架救贖的,有罪的我與主耶穌同死是過程,但重點是得生命,為主耶穌而活的新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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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(2:20)
結語:耶穌說: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(11:25)